医院不得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罂粟壳不得单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中药饮片的煎煮应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举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昨天制定下发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对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并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为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大医院中至少有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坐镇”,中药饮片的临方炮制和煎煮应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医院采购中药时须“验明正身”,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罂粟壳不得单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该《规范》从即日起施行,违规的医院或人员将被通报批评,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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