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时间,英国最大的中医药经销商长城公司董事长张海一直处于焦灼状态。
英国是我国中成药主要出口目的国之一,也是我国在亚洲市场之外的第二大中医药市场。数据显示,英国现有中药店6000家,中医药从业者3万人,中药年销售量规模达1.5亿英镑。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统计显示,仅2006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在英国的出口同比上升了47.37%。
形势一片大好,张海为什么坐立不安呢?
英国修订传统医药法
相对于其他欧美国家来说,英国对草药的管理相对宽松。根据英国药品法第12项第一款(S12—1),草药制品在英国的销售享受审批豁免权。这条规定使得几十年来草药制品虽无一获得官方许可证,却能在英国销售。
应该说,将产品打入欧美主流市场一直是我国中药企业的夙愿。这不仅意味着中国本土的传统医药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更主要的是这种认可将直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事实上,随着化学药研发成本的提高以及耐药性等问题凸显,传统医药正面临着快速发展的机遇。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统计,目前世界草药市场的总价值已超过600多亿美元,并仍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有关国际组织也预测,今后一段时期,国际传统药品市场将增长至1000亿美元的销售规模。2006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首次突破10亿美元大关,达到10.9亿美元。
正当此时,传来了英国药监局(MHRA)即将对S12—1进行修订的消息。
据医保商会中药部主任刘张林介绍,MHRA改革方案的说明长达53页,列举了当前英国草药市场的混乱与事故,认为问题层出不穷。比如说,植物品种混乱;植物药中含有重金属成分、西药成分;产品质量低劣等;此外还有草药行医者对孕妇婴幼儿老人未加区分用药,诊断有误;对病人的意见不负责任,错误的广告或单页自我宣传,如“100%安全”、“无副作用”等。
针对上述问题,MHRA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归结为两个方面:管好行医者资格和控制住药物质量;药物质量必须符合GMP标准,不含重金属、有毒及烈性成分(例如西药成分)等。
国内多方进行回应
“英国是欧盟第一个启动对传统医药(中医药)进行立法管理的国家,此次对S12—1的修改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欧盟。”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对记者表示。
按照欧盟传统药法,2011年以后所有在欧洲销售的传统药物必须以注册的“药品”出现(中药饮片不在此列)。在2004年5月到2011年4月的过渡期内,一些传统药物可以通过简化注册程序,加快进入欧盟市场的进程。在此期间,一些欧盟国家对传统药物的具体管理还处于观望阶段,英国首先启动了对传统医药的立法管理,无疑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据悉,英国的华人社团已在组织紧急应对。英国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迅速将此事反馈到医保商会。3月9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在北京紧急召开专家研讨会,商讨应对事宜。
在研讨会上,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席董志林表示,MHRA对传统医药的修订案中强调传统药物的加工生产必须达到欧洲GMP的要求,而国内尚无一家中药企业通过欧盟GMP认证,此举将极大冲击中药出口,更会直接导致英国的中医诊所无药可用;此外,英国严禁使用动物药和矿物药,而中药当中的动物药和矿物药屡见不鲜,希望相关部门借MHRA征求意见的契机,要求MHRA将这两类药品纳入到传统医药范畴。据悉,医保商会已将一份“意见”发给了英国驻华大使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