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由于医疗的特殊性、复杂性,医疗事故经常发生。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同时,2002年9月1日后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赔偿详细罗列了11项内容,这就大幅度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并首次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此后一起事故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赔偿可能会屡见不鲜,医院的经济负担也会陡增。中国医师协会2003年对国内114家医院的调查显示,近三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平均每起赔偿金额为10.81万元。中华医院管理协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县以上医院一年的医疗纠纷索赔金额高达42亿元,占医院医疗收入的5.9%。由此可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减轻医院的财务负担,医疗机构只要交一定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风险保障,从而有利于医院经营的稳定性。
其次,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经营秩序。医疗纠纷是患者或其它相关者对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的服务或医疗结果不满意而引发的纠纷。目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十大热点之一。近年来,不仅是我国,包括许多发达的国家医疗纠纷发生频率也在迅速上升。有数字显示,我国医疗纠纷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医患纠纷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险公司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带”的作用。
再次,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当前,我国政府已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医疗损害赔偿给付和医疗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但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医疗保险制度紧密相连。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定的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医疗机构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担,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子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将成为现代医疗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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