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主张废除中医的始作俑者,当推清末国学大师俞樾。1879年,俞樾发表《废医论》,之后又发表《医药说》,提出“医可废,药不可尽废”的观点,这也是近代“废医存药”思想的滥觞。
俞樾思想的影响逐渐扩大。1900年前后,思想界已出现否定五行说的思潮。到民国时期,废止中医作为当时“中西文化之争”社会思潮的一部分,在思想界乃至政界都引起激烈的争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医药学被当作旧传统、旧文化一并否定。当时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如陈独秀、胡适、鲁迅、梁启超等都有这方面的言论。
在中国百年历史中,关于中医的存废问题,有过几次大规模的争论。
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
1912年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当时的政府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在教育部第一届临时教育会议上,通过并于随后颁布了《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该《法令》前后颁布两次(1912年11月和1913年1月),都没有把“中医药”列为教育学科,而是只提倡专门的西医学校。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
《法令》的颁布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中医界纷纷表示抗议。扬州中西医学研究会创始人袁桂生首先发出抗议:“教育部定章,于中医学校之课程,删中医科目,是可忍,孰不可忍。”当时京师医学会的代表们曾冲进教育部,要求教育部解释并为“北京医学会”立案,被时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的汪大燮明确拒绝。
1913年颁布的第二个《法令》依然把中医排斥在教育体系之外。同年10月,上海神州医药总会会长余伯陶等联合全国19个省市中医界和同仁堂、西鹤年堂等药业人士,组织了“医药救亡请愿团”,推举代表赴京请愿,要求教育部设立中医药专门学校。
对此,北洋政府认为中西医“致难兼采”,只能“先其所急”,而“专取西法”是“合于世界进化之大势”,依然拒绝将中医列入教育计划。但为了抚慰中医界的情绪,又称“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
1929年中医存废之争
1925年,中国教育界决定将中医纳入学校体制中。此事报请教育部批准时,以余云岫为代表的西医界上书教育部,坚决抵制。教育部以此为借口,断然拒绝了中医进入大学学系的要求。因此,中西医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加深,从而引发了20世纪最大的一次中医存废之争。
1929年2月23日至26日,南京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会上讨论了四项关于“废止中医”的提案,最后通过了废止中医案——《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议案一旦实施,中医的废止便只是时间问题了。因此,在议案及余云岫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公布后,立即遭到中医界的强烈反抗,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3月17日,全国281名代表在上海召开全国医药团体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组成请愿团,要求政府立即取消议案。社会舆论也支持中医界,提出“取缔中医就是致病民于死命”等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