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行业:走上复兴之路
中医药四次存废之争
我们认为,刚刚平静下来的中医药“存废之争”可能会成为中医药史上又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2006年4月,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张功耀教授,以一篇《告别中医中药》的文章提出反对中医中药的观点,并在网上推出“关于征集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的公告”,提出应该“让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到民间”,从而引发了新一轮关于中医药存废的争论。直到2007年3月,在有关方面组织的“中医问题深层次的思考”座谈会上,以方舟子先生为代表的“反方”和以孟庆云先生为代表的“正方”还在为中医药的存废激烈辩论。
在此前,历史上曾有过三次中医药的存废之争:一是1912年的“漏列中医案”,因当时的政府颁布《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没有把中医药列为教育学科而引发;二是1929年的“废止中医案”。是因当时的卫生部门通过了废止中医案———《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触发的;三是1950年的“改造旧医案”,是因当时的卫生部领导以改造之名行废除之实而引起的。由于新中国政府大力扶持中医,最终两位副部长被撤职。中医药的地位自此有所提升, 1982年衡阳会议后,中医药从政策、法律的层面具有了和西医药同等的地位。
百年内出现了4次中医药“存废之争”而未能动其根本,我们认为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中医药在现代的发展的确缓慢,甚至近乎停滞,很多方面已满足不了患者不断变化的需求;二是中医药具有内在的强大生命力,是西医药不可取代的。
政府更重视中医药发展
中国政府在中医药存废问题上的态度是鲜明的,那就是不仅反对废弃中医药,还要努力促进中医药的复兴。在争论激烈之际,卫生部于2006年10月公开表态: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中医药管理局表示:中医药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2007年3月20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吴仪任组长。紧接着3月21日国务院16个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纲要”突出了中医药在我国的战略地位,重申了中医药的现代化方向,提出要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标准,并提出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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