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验血前要说明的几事项(收藏)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4-01
一、女在月经期、妊娠期间进行抽血化验,要事先向医生说明。是因为在月经期和妊娠期间,其血液中的某些化学成分,如肝功、血沉、胆固醇等,都会发生正常的生理性改变。
二、化验时患者正在服用哪些药物,或以前曾长期服过用何种药物,都要向医生说明。因为服用某些药物,如某些抗生素、抗癌药物,抗结核药物、激素等,可引起血液检查中某些项目值的改变,如肝功能检查中的ALT升高,所以,应及时告诉医生,以便参考。
三、有出血倾向或患有出血性疾病的病人,如血友病、凝血机制障碍的病人,必须在抽血前向医生及护理人员说明,以便事先做好预防出血的措施。
四、有些人因体的差异,极易发生感染或皮肤破损后不易愈合,应先向医生说明,以便加强消毒隔离措施。
五、经常接触放射性物质、苯胺等的病人应向医生说明,因为这些物质会引起血液中某些成分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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