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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种植基地亟待种前规范(评论)

来源:本站转载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7-04标签:种前规范   亟待   基地   药材种植  

行业组织插足种植

2006年12月8日,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委员会旨在为进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企业和个人,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寻求政府支持,致力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与专家、市场间对接;促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引导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规范化健康稳步发展。

该委员会理事长王卫权表示,我国中药材面临着农产品粗放种植的管理方式与严格的药品投料要求之间的矛盾,中药材种植亟须引导和规范。据悉,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正开展中药资源调查,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育种提供基础数据和实践技术。还将组织专家宣传先进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与经营管理经验,对相关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的技术含量,推动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呼吁“种前规范”

目前,我国对于“药材种植基地”称谓的使用非常混乱,似乎只要种上药材,不管面积大小,不管产量高低,不管是否属于盲目的跟风种植,不管是否获得GAP认证,都一律称为“××种植基地”。

中研普华管理咨询公司是一家专门收集各种数据的机构。2006下半年,该机构发布公告:全国已建立448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记者连线该公司,询问“448个药材基地”数据从何而来,他们公司又是依据什么标准确定这个数的?该公司工作人员吴浩告诉记者,448家即为当时获得GAP认证的种植基地总数。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在进行数据统计时,依据的标准依然是“中药材GAP”。

难道没有获得中药材GAP认证的种植地就不能叫做“种植基地”?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个种植基地准入标准?面对记者的提问,中国中药协会执行副会长王瑛显得有些意外,“目前我国确实没有中药材种植基地准入标准,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提法,这确实可以作为我们研究的一个课题。”

随后,她又补充道:“关键还是在于设法提高药材质量,做到这点,必须让农户在种植药材之前,就有一个标准或规范可依。”
王瑛的提法与周成明所长、王卫权理事长的提法其实不谋而合——建立“种前规范”。

明晰6个方面

“种前规范”除了中药材GAP中已经作出的规定之外,还应该对哪些方面予以明确呢?记者综合多位专家的观点,他们认为,要避免或尽量控制农户盲目种植现象发生,至少需要对基地选择、技术力量、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引导性规定,让农户乃至企业在下种前做好力所能及的准备。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中药材质量,还能保证种植基地的经济效益及持续发展力。

●基地选择

对于选建药材基地,周成明所长在采访中提出的建议虽然也不完全,但很有代表性。他认为,种前标准要引导农户在药材种子下地之前认真考察以下指标:1.土地的位置是否有排灌条件;2.土地的土质是否符合所种药材的特性,N、P、K及有机质的含量;3.土地的朝向、坡度;4.前茬种的是什么作物,如豆科植物茬最好不要种黄芪、甘草等豆科药材;5.是否前茬使用了有害除草剂;6.是否有地壤农残;7.光照;8.降水;9.无霜期;10.积温;11.水源是否有污染;12.地下水位的高度及地下水是否有盐碱;13.当地有无种药材的历史,种的是何种药材等。在周所长看来,以上13项指标均符合这种药材的生长才可以决定种植,而不是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简单的列出几个国家标准和几个检查项目,实际情况比这个“标准”要复杂得多。

●技术力量

现有药材基地中很多生产技术力量相当薄弱,大多数技术人员属于首次接触中药材生产实践。在具体指导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果没有配备与种植基地相适应的技术力量,碰到任何技术难题将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往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几百上千公顷的药材毁在一个小小的技术问题上。

●资金来源

用明细标准或制度激励种植户和单位摒弃“等、靠”观念,从多方面进行融资,除专项经费补助外,积极争取其他配套资金,对基地建设更多的资金投入,保证基地井然有序、连贯地快速发展。

●人员培训

规定基地建立合理的人员培训系统,及时提高人才素质,提高农民对中药材开发的认识,提高农业技术人员和种植户的技术水平,规范中药材种植。

●合作关系

在基地建立之前,必须规划确立将来基地与相关方面的关系,解决药材销售难的后顾之忧。据目前情况看,种植户与加工企业、收购商之间的合作有待加强。中药材生产必须是产、供、销一条龙,否则,产品无法找到销路,找到销路价格也低,影响农户的药材种植积极性。

●监督系统

监督系统的健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完善国家现有的监督制度;二是种植基地在设立之初也要建立自身的监督规范,指定专门人员从事监督工作。

周成明所长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中药材种植基地监督系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查走马观花;二是重处罚轻疏导;三是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药材种植推广体系及饮片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四是把部分老药工及熟练药材加工人员排除在专业队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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