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药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公众网上购药应谨慎(评论)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1号药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公众网上购药应谨慎。同时强调,到目前为止全省经审核批准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有一家,服务范围仅限于非处方药品,全国也仅有5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可以向公众提供非处方药品。
该局还提醒患者:如因治疗和预防疾病需要购买药品,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后开具处方,切不可盲目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以免延误正常治疗,损害身体健康。如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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