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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周超凡有一份未上交的与老百姓医保息息相关的政协委员提案,提案所涉及内容此前就在业界引起过广泛的关注。近日,牵头提出这份提案的周超凡告诉记者,这份名为《改革医保报销目录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提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在今年7月底已作为平时提案递交给有关部门。
据悉,该提案针对这几年医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指出了现行医保报销制度存在的弊端,建议国家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合二为一,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制度,给各类用药选定一个基本报销标准,不再按药品具体品种进行报销限制。业内专家表示,这样,像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利益、医患用药选择等问题将会得到有效妥善地解决。
两个目录能否合二为一
客观地评价,《医保目录》在我国医保改革过程中还是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4年从镇江、九江正式启动,1999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这一改革方案,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看病采取小病自理,大病统筹办法。
药品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6月中旬,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颁布。该《医保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三个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遴选,其中西药913种(甲类327种、乙类586种),中成药575种(甲l35种、乙类440种),中药饮片则包括完全自费的饮片28种和1个类别(除鸡内金外的各种动物脏器和胎、鞭、尾、筋、骨类),以及101种在单独使用时自费的饮片。该《医保目录》与1994年至1996年发布的全国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相比,西药增加15.9%,中成药增加8.1%,西药中合资及进口药的比例略有增加。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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