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在北京望京地区的刘女士想买一盒“追风痛骨片”,而售药人员表示:“没有了,治疗骨病有很多新药,买新药吧。”作为治疗骨病的老药,却在很多药店被停售,国家发改委第23次降价令从4月16日开始实施,一些廉价药随即消失,这已然成了一种潜规则:每次一降价,许多廉价药必定会“失踪”。
药价缘何越降越高
国家发改委希望严格控制药价,避免药价虚高,而药价似乎陷入了“屡降屡高,屡高屡降”的怪圈。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赵博文说:“从1997年到2006年,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19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这么大力度的降价,百姓还是没有得到多少实惠。”他分析说,当前我国有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领域已经处于一种完全的市场竞争状态;但在消费环节,85%的药品仍然被医疗机构所掌控,医疗单位既是买方市场的支配主体,又是卖方市场的支配主体。上游的市场竞争和下游的垄断经营存在冲突,垄断经营就像过滤器,过滤掉了充分市场竞争给百姓带来的好处。
国内某制药厂的王经理告诉说:“目前,药厂数量众多,加上近年来原材料涨价,制药企业已经处于生存困境,如果遇到国家有关部门大范围降低药价,而自己生产的药不幸被列为降价药,导致最高零售价大大降低,那么药厂就可能不得不停止生产原来的药。”他透露,这些药厂最常采用的对策并非停止生产,而是换个药名,使原来的药成为“新药”。
由于生产新药必须经过“新药注册部门”批准,于是药厂就想办法让这一部门批准自己的“新药”。目前,药品降价已经形成生态怪圈: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房停止进药—药厂停止生产—降价药变身新药高价上市,经过上述一步步变化,药品降价令最后似乎已经演变成药品涨价的推手。
而“新药注册部门”希望“新药”越多越好,而降价次数越多,待批准的“新药”就越多。国内的众多企业都想尽早拿到新药批文,使自己企业的药品尽快上市。而政策对新药的界定和在新药审批中存在的标准模糊、把关不力等制度缺陷,为大量违规报批和权力寻租提供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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