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范围为城市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各种诊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
调查对象为城市辖区内(不包括市辖县)的医院和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其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医院包括:(1)综合医院(2)中医医院(3)中西医结合医院(4)民族医院(5)专科医院(含妇幼保健医院)(6)疗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包括:(1)街道医院、卫生院(2)社区医院(3)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不包括: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专科疾病防治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其他卫生活动。
(三)调查内容及分类
调查内容按服务类型分为诊疗价格和药品价格两大类。其中,诊疗价格包括挂号、检查、治疗、手术、床位价格五个小类;药品价格包括西药、中药价格两个小类。各小类分别由若干个服务额较大、有代表性的基本服务项目组成,每个项目又包含若干个代表规格品。
为了直观、多视角、全方位反映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有必要增加一些发病率较高、患者支出较大、群众较关心的病种作为调查内容,并编制专项疾病价格指数。
以上分类及所有代表规格品构成城市医疗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 文章为中药网整理,或来自网络,内容仅供访问者参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转载请注明出处!互动交流请进中药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