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务价格调查全国标准——《城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目录》,各调查城市执行全国统一的分类标准。
(四)抽样设计
1.样本量的确定及分配。从已有的分类情况看,卫生部门按照资质等级将医疗机构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活动等类型。我国幅员辽阔,区域之间经济、社会、文化及医疗卫生条件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疗单位之间医院规模、设施水平、业务活动等方面差别很大,相比较而言,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差异要小得多。从抽样理论上讲,按医疗机构等级进行分层抽样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具体分层和样本分配办法如下:
(1)按医疗机构等级分层。为提高抽样效率,首先将全国医疗机构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活动等四个层(等级)。
(2)全国总样本量确定原则。为保证调查样本对国家级、省级指数有较高的代表性,要求调查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总额占全国城市医疗机构服务收入总额20%或以上。按此要求,参考卫生部门现有统计资料,结合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各等级层需要调查的样本量为:三级医院需调查50%左右,二级医院需调查30%左右,一级医院需调查20%左右,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需调查5%左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活动的设计权数分别为2、10/3、5和20(供用抽样调查方法确定基期权数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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