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的义务。因此,当少数参保人员患了不治之症,依靠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资源条件不能使他们恢复健康,或者只能依靠昂贵的药物和医疗技术手段来延长生命时,就会出现参保人或其家属要求用医保资源来满足个人延续生命的愿望与医保基金有限的矛盾。
正确的医保理念应该是运用有限的医疗保险资源来保障大多数参保人的健康利益。至于延长个人生命和阻止个别人死亡的愿望,只能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通过个人、基金和救助相结合以及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办法来解决。
从要求医疗保险承担无限责任的观念转变为承担有限责任的观念。许多人认为,参加医疗保险后,医疗保险基金就应该承担个人医疗消费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这种要求医疗保险承担无限责任的观念,没有考虑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也没有考虑到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它只会使新的医疗保险制度重返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老路,最终将改革引向死胡同。
医疗保险承担有限责任,就是以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卫生资源条件为人们提供适度的基本医疗。这种观念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强调了参保人要对医疗消费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参保人履行义务与享受权利的责任范围,使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在一种可以预见的良性运行轨道上。
B 现行医保制度仍存在较明显缺陷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已经成功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转轨,从只有公有制单位职工享受的保障向不分所有制的所有单位的全部职工覆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雏形,初步构建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许多长期没有医疗保障的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终于有了保障,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初衷———以保障低收入者为首要目标,受到广大低收入者的欢迎。因此,改革方向是基本正确的,改革实践是基本成功的。
尽管如此,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仍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覆盖范围有限。现行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城镇各类非从业人员,包括未成年人、大中专学生、没有参保的老年人及无业人员就不在制度考虑范围。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体制外人群侵蚀体制内人群的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
|
| 文章为中药网整理,或来自网络,内容仅供访问者参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转载请注明出处!互动交流请进中药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