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在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退出后,旨在为解决占全国近2/3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据统计,从2003年7月试点开始到2006年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1451个县(市、区),占全国总数的50.7%,有4.1亿农民参加。这项制度的建立,在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农民医疗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的计划,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要达到80%,明年要实现全部覆盖。因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以及利与弊进行实证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分析
辽宁省辽阳市农业人口102.9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6.5%。从2005年7月开始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辽阳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5月末,共有79.77万农民参加了这一制度,参保率达到了77.51%。本次调查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法,对辽阳市的5个乡镇进行了问卷调查(样本数200,回收率95%)和无结构访问(样本数50)。通过专业统计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以及无结构访问的结果,我们可以大体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以及优势与不足。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从辽阳市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从辽阳市的问卷调查来看,有94.79%的农民表示需要医疗保障;93.75%的农民愿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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