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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兽所伤(评论)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27

    虫兽所伤是由毒虫、毒蛇、狂犬、猛兽甚至家庭宠物等伤害人体所引起的病证。

    主要临床表现:毒虫螫伤,轻者局部红肿疼痛,发疹,肢体麻木疼痛,重者头痛,昏迷。见伤口疼痛,麻木,或肿胀,起水泡,甚至伤口坏死,形成溃疡。重者可出现全身中毒症状。证见:头晕,视物模糊,胸闷,四肢无力,牙关紧闭,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狂犬咬伤,病发时有恐水、畏光、畏声等症。

    病机分析:毒虫伤人者,若局部损伤,则见红肿疼痛,若毒邪侵入经脉,则肢体疼痛麻木,如果毒邪弥散全身,扰及清窍,则头痛,昏迷;毒蛇伤人,邪毒聚于患处,可见伤口疼痛麻木,或肿胀,起水泡,甚至伤口坏死,形成溃疡,如毒邪流窜全身,可见头晕,胸闷,视物模糊,牙关紧闭等全身中毒症状;狂犬咬伤,病毒侵入人体潜伏一段时间,然后发病。发病之后,病毒内扰神明,经络调节失常,经气逆乱,可见恐水、畏光、畏声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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