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的四大功劳
非典的第一项功劳是转变了官场的某些游戏规则,淘汰了一部分也许是确实不合格的官员--尽管很有局限。卫生部长,北京市长,是最早落马的高官。然后各省市区,包括县乡都处理了一批玩忽职守的干部。比如,湖南到五月十六日已经处理了207名干部。社会和人心都希望有更多的不合格的公务人员被淘汰。不过可惜的是每一次这样大的、重量级的“中心工作”,对共和国广大农村的基层来说,也许是一场劫难。
非典的第二项功劳是改变了人们对待灾变和知识的看法,尤其是对于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意义更为重大。非典对于浮躁的人心和唯利是图的人生态度是一次很好的矫正。关于科学主义的神话,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建立在西方自然科学万能基础上的人类征服一切、奴役自然的乐观主义的信心遭遇到打击,而赖以建立在自然科学发达上面的物质享乐主义的乱捕乱杀乱吃消费陋习则得到了教训。与此相应的是,以自然疗法、绿色环保为特征,以讲究天人合一和养生健体为核心的祖国的传统医药学得到发扬和提升的机遇。古典的文明精髓,提倡素朴清心敛欲的生活信念:人类在漫长历史中创造的巨大财富,比如中国医学等等文明成果,重新引起世界关注。这对提高中华民族的自信力,及其提升全民族的素质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非典的第三项功劳是颠覆某些看起来深信不疑的主流观念--比某些法律唯一的观念。其实社会政治生活许多方面遵循的是多重制度、律令、规范、习惯互补的规律,并不是像法律万能和法律唯一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涵盖一切,无所不能。抗击非典的实践,就表明,已有的某些法律实际是无效的。比如《传染病防治法》,没有任何实际的作用--国家既不能用它的现成条文指导抗击非典,公民也不能用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防疫--况且它原本没有非典和防疫非典的概念。临时的修订添加也是徒劳之举。因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防非执法的主体是卫生防疫部门。那么,其它人员参与都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事实上,全国城乡都是党政领导机关和基层干部战斗在“围追堵截”第一线--他们在干什么?难道不怕不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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