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保护雪莲刻不容缓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29
7月20日至24日,新疆保护雪莲协会开始了成立后的第一次雪莲科考活动。一支由专家、志愿者和记者组成的科考队对天山博格达峰雪莲生存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在此期间,由新疆保护雪莲协会牵头的2006年雪莲论坛同时在海拔3500米的博格达峰一号大本营雪莲花原生地举行,新疆保护雪莲协会、新疆雪莲维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科院新疆分院物化所、天池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雪莲种植基地及多家新闻媒体的30多位代表参加了第二届“雪莲论坛”。在盛开的野生雪莲旁,围绕“如何保护濒危物种雪莲与雪莲产业发展”的主题,来自中科院、天池管理局雪莲种植基地等专家发表了各自观点,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雪莲定为新疆自治区的省花,以便好宣传保护。专家们还对雪莲的人工种植方面做了生动的介绍,反对低层次的买卖雪莲,支持优秀企业通过高科技提高雪莲附加值。
雪莲主要生长于天山和阿尔泰山的雪线附近,近几年遭到乱采滥挖,使资源及生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数量逐年减少。,雪莲已被国家列为二级濒危植物。据有关专家介绍,如果再不加以保护雪莲,不出20年,这珍贵物种将可能从地球上消失。在4天的科考中,科考队令人心惊地发现,在博格达峰海拔3500米以下的高山地带基本上已没有雪莲。而在两年前的博格达峰,上冰湖的碎石达坂上随处可见雪莲花。据新疆保护雪莲协会会长、新疆雪莲维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饶峰介绍,近几年来,不光是天山山脉的雪莲正遭受毁灭性的破坏,就连昆仑山及阿尔泰山的雪莲也遭遇着同样的命运。主要原因是新疆生产雪莲产品的厂家对雪莲需求的供不应求,导致了不法分子对野生雪莲的疯狂盗采。论坛期间,会议主办方还组织了参会代表探访野生雪莲、向当地牧民宣传保护雪莲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在今年5月的新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上已经通过了《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该条例规定,采集雪莲应当在采集地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取得采集证,并提出采集方案。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做没收处理,并处以最高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饶会长表示,在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将使雪莲的保护活动更为有力。同时他也指出,合理开发与科学管理是保证,而人工雪莲和克隆雪莲将是解决雪莲利用的最佳途径。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文章为中医中药网整理,或来自网络,内容仅供访问者参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转载请链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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